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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的歲時祭儀及宗教節慶活動:前言

作者:蕭進銘

    某地區的歲時節令及祭典,一方面反映該地區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情形及風俗習慣,另方面也反映該地區的人民,為順應自然、人文環境的各種變化,所逐漸發展出來的生活智慧及獨特觀念。是以,對於一地區歲時節令及祭典的詳細紀錄和探討,除了是了解該地區常民百姓的生活、習俗之所必需外,也是了解該地百姓對於天地、宇宙的觀念,以及對於人與神鬼及大自然關係看法的重要根據。這也是為何傳統的方志典籍,以及本宗教志,都將此主題列為專章的主要原因。

    淡水地區的住民,最早為平埔族中的凱達格蘭族,其後則有西班牙、荷蘭及日本等外籍移民的加入,但這些族群,不是數量有限,不然就是已經被同化,抑或已幾近全數遷離。因此,淡水地區的族群,最重要的還是來自對岸中國福建、廣東二省的漢人移民;淡水地區的歲時節令及祭典,主要也是由此二省的漢人移民所形塑,特別是其中的福建泉州府移民。根據日治時期的統計資料,淡水地區的漢人,有百分之九十八,都是來自中國福建的泉州,只有百分之二的人來自漳州及廣東嘉應州;其中,泉州的同安人佔52.6%,安溪人佔21.8%,南安、晉江及惠安三邑人佔15.6%。如是的一種族群結構,自然造成淡水地區傳統的歲時節令及祭典,主要都是承襲自福建泉州府。不過,隨著定居的時間愈久,以及地理、政治、社會及人口結構的變遷,淡水地區的漢族泉籍移民後裔,也逐漸發展出許多和原祖籍地有所不同的風俗習慣及祭儀。比如,八庄大道公和保儀尊王的九年輪祀制度,以及清水巖每年陰曆五月初六的祈安繞境活動等著名祭典,都是淡水泉州移民原鄉所無。此外,類似馬偕牧師在一八七二年之後所傳來的基督教,以及戰後國民政府的統治和外來文化的影響,也都使得淡水地區人民的日常生活習俗及祭典活動,產生許多嶄新的變化。對於這些全新的變化,實不能不加以注意及紀錄。

傳統方志典籍中所編寫的「歲時節令及祭典」,主要紀錄的都是漢人傳統的禮俗和祭儀,甚至現代所編輯的許多地方志書,亦延續這樣的編寫方式。然如果「歲時節令及祭典」這一主題的目的,是要完整地紀錄及反映當地百姓的現實生活習俗及祭典活動,則傳統這種以漢族為中心的編寫方式和內容,便有所缺憾及不足。有鑑於此,本宗教志在編寫淡水的歲時節令及祭典時,除了將歲時節令及祭典,分成傳統及現代兩大部分外,在撰寫傳統節令及祭典時,也隨時加入現代的習俗及活動內容,期使本章的內容,更能全面及如實的反映現今淡水地區人民的現實生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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