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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天主教教介紹

1626516日,一支大約四百人的遠征軍自馬尼拉航向臺灣,在雞籠北邊的社寮島登陸上岸。1628年西班牙人以武力佔領淡水,並建築聖多明哥城(San Domigo,即今日紅毛城)。西班牙人佔領淡水的原因,固然是爲了將淡水置於其勢力之下,另方面也是爲了傳教的因素,因淡水距離中國近,而中國正是西班牙傳教士一心嚮往想去宣教的目的地。

最早來台從事傳教工作的是道明會神父馬地涅(Bartolomé Martinez),1628年時即隨著遠征軍到達淡水,企圖向附近村落傳教,但可惜隔年便發生船難溺斃的意外。繼馬地涅之後來台傳教的是愛斯基神父(Fr. Jacinto Esquivel),他在臺灣的停留時間,約自16311633年,除了在任內為當地蓋了兩間教堂,還用淡水當地的語言寫了一本文法書、一本字典和一本教理書。[1]1642819日荷蘭人登陸雞籠,雙方激戰五日,最後西班牙人開城投降,結束了殖民臺灣的夢想。所有的神父及修士被荷蘭人送到安平港,再一起遣送巴達維亞(雅加達),然後再安排他們返回馬尼拉[2]

1858年(咸豐8年)英法聯軍之役,中國被迫訂定天津條約,繼鴉片戰爭開五口通商之後,再加五個條約港,「台灣」即其一,當時的外商擴大解釋,台灣就包含打狗(台高雄)、和南、中台灣各港。羅馬教廷接到台灣開港的訊息,命令百餘年曾經在台灣與荷蘭人競爭的道明會重回台灣。1859年,郭德剛神父(Fernando Sainz)率眾來台傳教,由打狗上岸,1860年,興建近代台灣第一座天主堂--高雄前金玫瑰堂,1861年郭神父到屏東萬巒赤山地區向平埔族傳教,建萬金天主堂。18856月何安慈神父(Celedonio Arranz)自臺南北上了解北台灣宣教狀況,並將所見回報給南部天主教會。根據〈1886年臺灣教務報告〉指出,道明會在臺灣北部尚未有任何的傳教活動,基督教長老教會則是蓬勃發展。1889年何安慈神父在淡水興化店設立堂會,並駐有神職人員,此為清末天主教於淡水設立教堂的開始,也是淡水天主堂的歷史起點。1890年之後,道明會先後派遣雷賽逸神父、鐘利默神父、馬守仁神父至興化店堂會,一直到1903年林茂才神父因染病才關閉興化店堂會。而借用菲籍教友括連提諾淡水宅(公館口)為臨時聚會地點以及傳教士之宿舍。1905年後明義德神父接任淡水神父,隔年林茂才神父獲得廈門教區黎克勉主教八百圓補助款購進淡水教會厝地(今淡水永吉里天主堂址),設天主堂奉玫瑰聖母,從此淡水亦有了屬於自己的天主教堂。

太平洋戰爭爆發初期,外籍神父因疑有間諜罪名遭日本政府集中於彰化羅厝莊,受到時間長短不一的監禁。因此淡水堂由傳教員及姑婆(女傳教員)協助。後來因為臺北地區當局的日人主管是天主教徒,因此傳教士得以在聖堂內講道,也可以去鄰近的村落傳教,但仍需要隨時向當地主管報告行蹤,十分不便,對傳教工作也有影響。直到戰爭結束之後,這種情況才得以解除。

(一)法蒂瑪聖母堂

1948年,淡水天主堂由主徒會馬海聲、任忠神父派駐。隔年改由高師謙神父任職主任司鐸,並奉法蒂瑪聖母為主保,從此淡水天主堂定名為法蒂瑪天主堂。1950年丁逸民神父上任堂區主任司鐸,並請聖母聖心會修女助理傳教兼辦幼稚園,於同年1012日將法蒂瑪天主堂定為朝聖地。到了1961年,因為原先的聖堂不堪使用,加上信徒增加,便決定興建新的聖堂。遂於8月份動土,1962513日落成,就是今日所見之法蒂瑪聖堂之建築,地址為淡水鎮中山路139號。從此教勢平穩發展,1994年之後,連續派遣聖母聖心會的神父任淡水本堂司鐸,包括潘爾溫神父(1994)、馬世光神父(1994-2001)以及華瑞禮神父(2001-2007),另有堂區修女協助傳教事宜。值得一提的是2004328日本堂成立婦女協進會(玫瑰會)以協助推展堂務及事奉教會,至2007926日更改組為教友傳教協進會。20075月華瑞禮神父調任瑞芳天主堂主任司鐸,由金山天主堂及三芝天主堂主任司鐸王佳信神父兼任淡水堂主任司鐸。

本堂附設有「福幼幼稚園」[3],已領洗信徒人數約200人,彌撒時間分為平日及主日,平日是早上七點至七點半,主日彌撒八點至八點半頌讀玫瑰經,九點至十點是國語彌撒,十點半到十一點半是英語彌撒,每週參與主日彌撒人數(含中英文彌撒)平均共約140人。除此之外,每年從5月至10月連續6個月的13日都會擴大舉行朝聖感恩祭。

(二)聖本篤修道院

聖本篤修道院是由美國聖本篤修會先傳到中國。原打算在中國開封省紮根,蓋好了初學院,以培育修女,但因大陸色變,才輾轉到了臺灣,並在民國50年買下淡水學府路3410號現地,民國51年落成初學院,一直延用至今。

雖然是自治的獨立會院,但仍得受美國原教會每隔46年派人來視察,她們也會到其他地區修道院去給與指正,監督及支持, 在資源上會互通有無。若修道院有違制度,原教會仍有權撤銷修道院的經營。

從蓋院之初,先賢修女即以自治精神,吃苦樂受,將一座荒山旱田,一根一樹地栽種,到如今修道院的茂盛蔥綠及環境清幽。目前住有十位修女,日出日入修持,生活簡樸,每餐維持一飯兩菜或更簡樸的食物,逢週五吃素以紀念耶穌受難。每日作息都是通過種植養蓄,義賣果醬,手工肥皂等,也接受信眾的奉獻。

修道院成立主旨在於培育修女,每位進來的修女靈修歷程不一,主要是先從個人的人格及心靈成長下手, 有時會先以四書熏習,再導入經籍研究。修道院的組織以院長/會長為領導人,由院內十位修女組成的資議會的會士選出。院長/會長有權委任副會長, 可連任兩屆,任期12年, 帶領在家修行。任期屆滿,副會長得與會長同時退下。目前有四十幾位在家眾在護持。目前會長是向道心修女,她則委任陳宇心修女為副會長,管理院內外事務。

淡水聖本篤修道院有三棟建築物,11961年先蓋會士館,只限修女晉住;21962年續建靈修中心,供靈修專用,開放給外界,不分信仰,只要遵守中心的規定;31963年才建靜心會館, 對外開放給偏向靈性的活動,收費是自由奉獻。創院初期,也曾開辦育兒院,孤兒院等,後因政府有了相關福利機構或另有專屬組織,才轉出去,而修道院則偏重離群索居的修行。

三、真耶穌教會

真耶穌教會是於1917年(民國六年)在中國北京所設立的本土教派,由三位信徒創辦:張靈生(原名張彬)、張巴拿巴(原名殿舉)、魏保羅(原名恩波)。他們皆受到「使徒信心會」與「安息日會」的影響。因此重視「說靈語」以及「守安息日」。由於早期傳道人的熱切廣傳,很快地福音就傳到了華南地區的福建,當時有原長老會友的台灣移民黃呈超(基甸),首先由安息日會改信,接著其兄黃呈聰(以利沙)與張錦章(撒迦)、王慶隆(耶利米)與黃醒民(但以理)等,也在漳州入信。當時原長老會信徒吳道源也在廈門歸入本會。同年秋,黃氏兄弟之父黃秀兩返台,向其住在彰化線西塭仔村的親友作見證,有四十多人領受他的施洗。直至19263月,黃基甸長老的哥哥黃以利沙長老帶著張巴拿巴,郭多馬長老等一行八人來台灣傳道,於短短四十日內先後建立線西(今稱伸港)教會、牛挑灣教會(屬嘉義縣義竹鄉梅華村,後稱梅華教會,今併入朴子教會)及牛罵頭教會(今清水教會)。[4]

1956年真耶穌教會在台中市成立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實際上也是全球總部。最近又在美國洛杉磯成立了「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真耶穌教會號稱在三十多個國家有教會,但是仍以台灣為主,共有兩百多個教會,信徒約八萬人(其中台灣五萬人左右),但是山地原住民就佔了近三分之一。到2004年,真耶穌教會在台灣有教會238處、祈禱所32處,信徒達到51772人,是台灣基督新教的第二大教派,信徒人數僅次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221374人),而超過聚會所(44482人)。[5]

真耶穌教會否定「三位一體」的神學觀,唯獨奉耶穌基督是「造物者、道、神」,同時強調聖靈的浸(即說靈言、身體震動等),這是擁有神的生命的記號。因此與其他基督教會常有教義上之爭執,其五大基本教義為:「洗禮」、「洗腳禮」、「聖餐」、「安息日」以及「聖靈」,在創教(1917年)時就已確立。「洗禮」單單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信徒施洗,強調在活水中「受浸」,而且要面朝下受浸才有效;「聖餐」則與一般教會相似,吃的是無酵餅、葡萄汁,每年舉行次數不限;較為重要的是「洗腳禮」,要求每位剛受洗的信徒都要接受一次洗腳禮,而且是由聖職人員來執行;另外認為安息日乃應為星期六,所以將崇拜定在星期六,不同於一般教會在週日舉行主日崇拜,而且不守安息日也是不能得救。

淡水地區在臺北教會成立(1936年)之後便有若干位信徒,但是因為沒有成立教會,在他們過世之後便宣告中斷。淡水教會的真正成立是屏東郭榮真執事(原長老教會牧師娘)改信真耶穌教會後,向其嫁到淡水的女兒陳福蓮傳教,後來郭榮真移居到淡水,便成為了真耶穌教會淡水教會的開始[6]。早期淡水真耶穌教會信徒是屬於「家庭聚會」模式,郭榮真執事向一些婦女傳教,這些婦女提供家庭作為聚會場所,並於1963年(民國52年)1115日成立「淡水祈禱所」。一直到1967年(民國56年)35日,真耶穌教會在淡水有了第一間正式的聚會所,有了硬體設備後,教勢逐漸發展,亦成立「查經班聚會」及「兒童聚會」[7]。後於1972年屋主收回後,淡水信徒開始奉獻並建立會堂,1973年(民國62年)514日,兩層樓之新會堂落成於淡水鎮英專路。同年六61日,經真耶穌教會總會批准,真耶穌教會之淡水教會宣告正式成立。為了向在淡水求學的外地大專院校學生宣教,於是教會在1974年增建三樓學生中心。

在擁有自己的教堂之後,到了1984年(民國73年),信徒人數已經超過了一百六十人,並且仍舊不斷向外發展,聚會已經感到擁擠,必須尋找新會堂。後來便找到了淡水新民街高爾夫山莊的別墅,陸續購置週邊土地並改建,全部經費超過一億元,從1986年(民國75年)購地開始到1998年(民國八87年)新會堂第一次正式聚會為止,一共花了十二年的時間,一座仿哥德式的大教堂從此佇立。2003年(民國92)1010日,淡水教會舉行紀念成立三十週年與獻堂感恩特別聚會,以感謝上帝對教會的帶領與保守[8]

四、別異教派

(一)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淡水分會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又稱為「摩門教」,創始者約瑟‧史密。據說他在異象中看見「天使」向他顯現,指點他說世間任何宗派都是錯誤的。十八歲那年(1830),天使 「摩羅尼」向他顯現,指引他發現一本重要經典,也就是今日的《摩門經》。後來又有施洗約翰親自授與「亞倫的祭司職」,彼得、雅各及約翰授與更高的「麥基洗德的祭司職」,這兩個職份成為摩門教組織上重要的教職制度。其教義上與正統教會有很大不同:否定「神」具有靈體,認為「神」曾經是人,人也可以變為神,故基督的救贖是有限的,同時強調約瑟‧史密是耶穌的傳人。而其重要經典包括:《新舊約聖經》、《摩門經》[9]、《教義與聖約》[10]、《無價珍珠》[11]等。「摩門教」和一般基督教宗派一樣,均接納《新舊的聖經》為主要經典。只是該教對於聖經的解釋和正統基督教有很大的出入。對於該教會信徒而言,《摩門經》遠比《新舊約聖經》更優越,因為後者的翻譯不完全,而前者卻沒有此一缺點。

「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有許多與正統基督教派有差異,如:「三位二體」、「多神論」、「神人混」[12]等等,特別值得一題的「聖殿教儀」是,包括有「恩道門」、「印證的婚姻」以及「為亡者洗禮」三個教義。所謂「聖殿教儀」顧名思義,指的就是在聖殿中舉行的儀式,因為摩門教認為聖殿是神最接近地面的地方,教友欲進入聖殿,要有「聖殿推薦書」,因此唯有此三個儀式是在聖殿中舉行。「恩道門」屬於個人儀禮,個人經由恩道門儀式可以獲得永生,其步驟不對外界公開;至於「印證的婚姻」指的是夫妻二人若皆有經過恩道門儀式,並在聖殿內結婚,就可進行印證儀式,印證代表著這個家庭、這對夫妻能永遠在一起,能一起獲得永生;[13]至於「為死者作施洗」認則是以替代亡故祖先舉行浸禮的救贖儀式。[14]

「後期聖徒教會」鼓勵其年輕男女前往世界各地進行宣教工作,其傳教士很好辨認,最常看到的景象是頭戴安全帽騎乘腳踏車之兩位男性或是女性,男性稱為長老,女性稱為姐妹。其工作時間男性(滿19歲)約兩年,女性(滿21歲)是一年半,方式是同性別者兩兩一隊。其費用完全自理,所以大概從12歲後便開始存錢。會內的教友,依年齡參加不同的組織,包括:兒童會(2歲至12歲),男女青年(12歲至18歲),婦女會(18歲以上的女性教友),長老或大祭司定額組(18歲以上的男性教友),單身成人(18歲以上單身的教友)等。各地分會每逢星期日聚會,每次聚會時間為3小時,包括聖餐聚會、主日學及各輔助組織聚會。「後期聖徒教會」的聖餐為土司及白開水[15],每周舉行一次。聖餐禮後由每位教友作見證。

「後期聖徒教會」於1955年在香港成立南遠東傳道部,隔年6月派四位傳教士來台傳教,1959設立台灣地區為傳道區,1960年完成《摩門經》中文譯稿,並於1965年出版;1971年成立台灣傳道部,1984年台北聖殿[16]奉獻啟用,並設教會辦事處。目前臺灣地區總計有63座教堂,37983名教友,約450位專職傳教士[17]。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淡水教會位於新民街108671樓,該教會約有二十五年的歷史,領洗聚會人數大約為70人。該教會固定於每周日舉行聚會,周間亦有不定期之查經和信徒教育。

(二)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統一教會)

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就是俗稱的「統一教會」,也就是「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創立於1954年的韓國首爾,創立者為文鮮明牧師。文鮮明以神靈協會以及諸多宗教之外的所屬團體推行所謂之「統一運動」,希望透過宗教、政治、文化、教育各方面的統一來達到世界的最終統一。1967年,文鮮明差遣第一位宣教師鄭仁淑女士(即韓籍日僑福田信子女士)來台宣教,並於19716月在台北市正式設立登記為「財團法人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18],簡稱為「統一教會」,是為宗教財團法人。[19]台灣統一教會在正式立案不久後,於19752月間因為九名學生休學傳道風波,被政府禁教達15年,於19903月由內政部正式解禁。由於文鮮明對聖經的諸多解釋不為正統基督教所接受,無法將神靈協會視為基督教的一支,因此將之列為基督教的別異教派。目前家庭聯合會在臺灣有近30間教會,在淡水設立有「淡水教會」以及「海洋概念教會」教會,同時也有一個研修中心與大學社團。

1.淡水研修院

淡水研修院院址為淡水鎮忠愛街2-5號,是台灣統一教會北部教育功能之單位。淡水研修院落成於20001月,成立此研修院的目的是希望作為信徒的教育中心。提供教會內部舉辦各種靈修會、研習會、幹部會議、活動集訓、聯誼等活動。上課最大容量為 200 人,住宿最大容量為 100 人。淡水研修院院長由台灣統一教傳道教育部長杜蘭芳教會長兼任,總務為鄭榮穀,會計為王文靜。另外目前研修院場地也開放外借。家庭聯合會在淡水雖然未設有教會,不過淡水研修院亦為重要聚會場所。

2.淡水教會

淡水教會現任教會長為呂學智,也負責統籌研修院活動專案。淡水教會在淡水有核心祝福家庭約 20 對,核心會員50 餘人。淡水教會每週都有聚會,每次皆有不同的主題與課程,其例行活動,如主日禮拜,會議,諮商課程,媽媽聚會,爸爸團契,信仰生活,樂樂棒球,探訪,韓文課程等。 也有到大專院校招募義工輔導小學生的功課。

3.海洋教會

海洋教會是一間概念性的實體。因此並沒有硬體的教堂,目前臺灣區海洋會館地址設於淡水研修院內。文鮮明牧師認為,人類不僅僅要成為陸地的主人,也要成為海洋的主人;為瞭解決人類飢餓人口的問題,海洋將是日後人類糧食的主要來源。因此民國五十二年(1963)文鮮明牧師成立海洋會館,海洋會館負責人劉巨箴教會長也曾被派選到北極的阿拉斯加接受訓練。信徒透過實際的出海,藉以培養對海洋的情感、增加對海洋的認識,以及作為訓練意志力的場所 。目前臺灣區海洋教會有兩艘漁船,並不定期舉辦海洋研習會。

淡水相關組織

地址

連絡電話

負責人

淡水研修院

新北市淡水區忠愛街2~5

Tel02-26291503

Fax02-86317349

杜蘭芳

淡水教會

呂學智

海洋教會

劉巨箴

淡江青年會館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41231F

Tel02-26282537

Fax02-26282630

 

 



[1] 張建隆(2002),〈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初,西;荷及清人對淡水的記述與認知〉,《臺灣文獻》第53卷第3期,頁214-218

[2] 黃德寬譯(1991.5),《天主教在臺開教記》,光啟出版社,頁17

[3] 該園於1952年,由天主教聖母聖心會修女以及聖母堂丁逸民神父協助之下設立「兒童福利站」,之後1965年徐應順神父到職,將福利站改名為「福幼幼稚園」,再於1983115日成立董事會,並向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申請立案,1984年核准立案。見「福佑園史」網站:http://www.kjftw.org.tw/school17。瀏覽日期:2011.8.8

[4]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1996),《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刊》,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5] 見「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網站」:http://www.tjc.org.tw/06_about/01_about.asp。瀏覽日期:2011.8.11

[6] 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編著(1976),《真耶穌教會臺灣傳教五十週年紀念刊》,台中:暐光出版社,頁55

[7] 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編著,《真耶穌教會臺灣傳教五十週年紀念刊》,頁56

[8] 參看淡水教會劉邦幸執事之「口述真耶穌教會淡水教會歷史」口述,見收錄於「真耶穌教會淡水教會網站」:http://tanshui.tjchurch.org.tw/h/1.htm。瀏覽日期::2011.8.11

[9] 約瑟史密藉著「烏陵」與「土明」這兩塊明鏡似的寶石之協助,在1830年將「摩羅尼」所指引發現的由「金頁片」所翻譯出來的經典。《摩門經》因為言及基督復活後曾經在美洲顯現之事,才能夠與基督教發生關係。

[10] 內容討論神的本性、教會的本質、拯教的等級、祭司的職分、千禧年王國、人死後與復活的狀況等教義。比較特殊者即論及「一夫多妻的婚姻」、「天國的婚姻」、以及有關「死人的洗禮」的教訓。

[11] 內容共分為五個主要部份: (1)「摩西書」; (2)「亞伯拉罕書」; (3)「馬太福音書譯本」; (4)「斯密約瑟自傳片斷」; (5)「信條」:是「摩門教」信仰的基礎。

[12] 「三位二體」意思是父、子都是具血肉之實體,聖靈則是純潔細微的靈物;而「多神論」意思是靈界有許多神衹,都是由人變成;至於「神人混」則是指人可以逐漸進步成為神,神有可與人類接觸的物質身體,且所有的神都可以「道成肉身」。

[13] 夫妻二位必須在聖殿儀式中,彼此成為現在與永恆的印證,這個就成為天上永恆的婚姻;相對的,若地上婚姻不在聖殿中舉行,此婚姻將無法延續至永恆,這是摩門教主要教義之一。對摩門教徒來說,他們有兩種婚姻;今生的婚姻和永恆的婚姻(天上的婚姻)。今生的婚姻--人沒有在聖殿中執行的,會在死時被取消。

[14] 一個活在今日的「後期聖徒教會」信徒能以代替以死的親屬重行受洗。親屬一詞含意甚廣,「後期聖徒教會」設立祖譜辦事處為信徒查考他們的親屬。在許多國家他們已開始作教會記錄的廣泛縮影照片以協助他們的研究。他們教會之內未經「印證」的婚姻,可以由他們代替已死的夫婦舉行婚禮。教會至今仍鼓勵末世聖徒找出已逝祖先的記錄,並為他們執行聖殿教儀。成為一個「後期聖徒教會」信徒之後,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作這儀式,必須是準備好要替死人受洗的心情,且必須經過長老的認可同意之下,受洗成為教徒之後必須滿三個月後才能作此代贖的儀式,所以在選替代受洗的人選是必須非常嚴謹的。

[15] 聖餐以水代葡萄酒,這與現在基督教的聖餐不大相同,因為斯密約瑟訂下了不能食用煙、酒、茶、咖啡,所以才將酒改為白開水。

[16] 台北市愛國東路256號。

[17] 黃麗馨(2004.8)編、《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名錄》,台北:內政部出版,頁100

[18] 總會會址位於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4樓。

[19] 1997年統一教會總會將神靈協會組織名稱改成「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強調透過建立以神為中心的理想家庭來實現地上天國或是理想世界。但是由於家庭聯合會在名稱上並不具有宗教意義,因此無法登記宗教性財團法人,於是便登記為社會團體。也就是說,神靈協會與家庭聯合會是獨立向臺灣政府登記的兩個團體,但是實質上是同一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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