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道教的源流與內涵 :台灣及淡水道教的主要內涵

       台灣本島的居民,在日治以前,除少數南島語系的原住民族外,百分之九十 五以上皆屬來自中國福建、廣東之漢民族;

漢族當中,又以閩南漳、泉二州之福 佬人及少數客家人為大宗,來自閩西汀州及粵東潮、惠二州之客家人為次。

如是 一種族群組成,自然也導致明清時期台灣漢族所信仰的道教,皆全盤移植自移民 之閩、粵祖籍地。

此種道教的的主要內容,實可分為三大部分,一是以符籙齋醮 為主,且具有制度化宗教形態的正一派 #1道教

。此種道派的道士,不出家、不住 觀,通常是在家設立道壇,因此又有「火(伙)居道士」之稱呼;

其師徒輾轉相 承,以各種陰、陽法事為業,是漢人地方社會中負責交通人神的主要儀式專家, 民間的建醮、

普度及拔度等各種大型的祭典、齋儀,通常請其主持。此派道士行 法時,頭戴網巾(黑色)金冠,身著紅、黃等顏色的道袍,故又被稱呼為「烏頭 師公」。#2

二是較近於巫術及原始宗教,同時融入不少道教符籙咒術、神靈信仰及 佛教密宗教法的法派道教。#3

此派的法師,亦全為在家,有時類似正一派道士, 在家自立壇號,但大部分連壇號皆無。

平時居家或在廟以幫人進行收驚、祭改、 補運、蓋魂、犒軍(賞兵)、打城、栽花、換斗及祭煞、出煞等小法事為務;

行 法時,常手持龍角及法索,赤腳履地,不著道服,通常只以紅巾纏繞頭部,腰際 則圍上簡單裁製的龍虎裙,故有「紅頭法師」或「紅頭師公」之稱。

 

      第三類的道教則是,單純奉祀祭拜玉皇、老君、三官大帝、玄天上帝、張天 師、呂洞賓等等傳統道教神祇,以及後來被納入道教神譜的媽祖 #4

保生大帝 #5及 關聖帝君等民間神靈之民間宮廟及其信仰文化。此類的民間宮廟,通常沒有道教 神職人員參與經營或主持,

也不講究道教教理、教義的傳承及教化,故可稱之為 世俗或民間道教。#6至於源自金代中國北方的陝西及山東,由王重陽所創立,

並 以內丹修煉為主旨的全真道,雖早在元代及清初,即分別傳入福建及廣東二省, 惟前者集中在閩北,閩南地區較為少見,且明代以後,

因全真勢力的衰頹,全真 道士更是稀少,相關史志,亦絕少提到有關全真道士活動的記錄。廣東一省,全 真道的影響,雖遠比福建來的大,

但其遷徙至台灣的移民,亦未聽聞有全真道士。 是以,在戰前,由閩南、閩西及粵東各地移民所帶來台灣的道教,仍以上述三者 為主要內容;

至於全真道,在戰前,除新竹道士林汝梅之弟林修梅曾於清末赴中 國修習全真道,受戒成為一全真道士,並回台煉養內丹外,#7似未見到任何的傳承。#8

 

      到了戰後,二百萬軍民跟隨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其中亦存在一些道教教派及 道教人士,這使得台灣道教的內容更為豐富、多元。

不過,整體來說,戰後的大 量人口移動及政治、社會環境的劇烈變動,不僅未因此而改變戰前台灣道教以天 師、靈寶派為主流的情形,甚且還更加強化。

此乃因為,江西龍虎山天師府六十 三代天師張恩溥,在民國三十八年,跟隨國民政府來到臺灣,並在台灣重建天師 府,同時對道士進行奏職、授籙活動,如是,自然更加強化及穩固正一派在台灣的影響力。#9

除此之外,雖有少數的內丹諸派(比如,全真龍門派、隱仙派及大 江西派等)修行人,來台傳承丹道,另有一些禪和、清微、淨明等符籙道派,但 皆屬小眾的傳承,影響範圍不大。

解嚴至今,兩岸宗教恢復交流,其帶給台灣道 教最重要的影響之一,應當是多支全真道法脈自中國傳播來台,使得全真道在台 的傳承,成為有史以來最多。#10此外,亦有一些中國的道教流派(比如,淨明道), 於解嚴後傳播來台。

 

      總括來說,現今流傳在台灣的道教,主要可歸納為四種類型:一是道教的傳 統道派,比如,屬於符籙派的天師、靈寶、茅山、清微和禪和,以及屬於丹鼎派 的全真、西派和隱仙等宗派。

其中的天師、靈寶,係台灣道教的主體,也最足以 代表台灣的道教。二是法派道教,其主要的流派雖有閭山(含三奶、法主公)、 普庵、徐甲及九天玄女等區分,且傳承範圍遍及全台及金門、澎湖,

但其具體的 傳承線索,通常十分模糊,以其原本即接近於民間巫術,並不像正一道那麼制度 化。三是新興道派。指傳統道教所無,戰後方於台灣新興的道派。

比如,天帝教、 慈惠堂、崑崙仙宗及高雄道德院太一真蓮宗等。四是民間道教,指奉祀玉帝、三 官、玄天上帝、瑤池金母等道教神靈的民間宮廟及其信仰。

這部分的廟宇數量雖 然眾多,且不斷在發展當中,其齋醮儀式,亦常延請道壇道士主持,但其信仰內 容也常混融儒釋等其他宗教的內涵,故不能算是純粹的道教。

 

      淡水一地,其最初的住民,雖和台灣許多鄉鎮一樣,都為南島語系的平埔族, 但這些以凱達格蘭為主體的原住民族,在漢人大量遷移至淡水後,不是被同化, 就是被迫遷移。

因此,淡水的住民,自清中期葉以降,幾近全數皆為漢民族,其 中,福建泉州府的移民後裔,就約佔百分之九十八,其餘少數為漳州及閩西的移 民。

這樣的族群結構,自然也使淡水地區的道教,和大部分以福佬人為主體之台 灣鄉鎮一樣,都是以靈寶及天師等符籙道派為主;不過,比較特別的是,相對於 北部地區各縣市,

通常係以正一派道法二門為主流的情形,淡水的道壇,卻是以 靈寶派為主,故非常值探討。此外,淡水亦同樣存類似三奶、法主公、九天玄女 等法派的道教,

以及以奉祀道教神祇為主神的眾多民間宮廟,可歸類為民間道 教。到了戰後,新興的慈惠堂,亦有一堂輾轉播遷至淡水,另外,位於淡水、三 芝交界,

於民國六十一所創建的天元宮,則可被看做是一種新興的道派或道教。 本文所介紹及析論的淡水道教,即以上述四者為主。



【1】《元史‧釋老傳》記載,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授三十八代天師張與材為「正一教主」,統 領三山符籙。

自此以後,道教傳統的天師、上清(茅山)及靈寶等三大符籙道派,皆統攝在「正 一派」名下。

福建、廣東的道教,向以符籙道派為主流,傳來台灣之後,亦是如此;尤其是以天 師、靈寶二派為主,傳統的茅山派道士,

因在元代以後,已併入正一派當中,故在中國本土,已 極為罕見,在台灣,亦是如此。

【2】 在台灣北部,以佛事超度、做功德為主要行法內容的釋教法師(或稱「香花和尚」),也會被為

「烏頭師公」。相對於這樣的「烏頭師公」,那些以陽事醮儀及小法事為生的正一天師派道法二門 的道士,則被稱為「紅頭師公」。

是以,在台灣南北二部,「烏頭師公」及「紅頭師公」二詞所指 謂的具體對象,會存在一些差別。

不過,由於「師公」一詞,在流行用語當中,已逐漸帶有一些 貶意,故無論是南部或北部的道士,都不喜歡這樣的稱呼。

【3】 現今學界對於法教的最初源頭及其宗教屬性,到底是佛教、道教或巫教,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劉枝萬以為,法教不同於道教,只是民間之巫術。(氏著,《中國民間信仰論集》,頁 207-208)葉 明生主張,

統稱為閭山派的各種法教傳統,其最初是源自魏晉南北朝的許遜巫法信仰文化,

後來 融入吸收道教正一派符籙、密宗佛教瑜伽派的教法及福建女神陳靖姑的信仰,而成為流行於中國 南方非常重要的民間道教法派。

另一學者徐曉望則主張,閭山派的巫法,主要源自密宗佛教的瑜 伽派,後來才從該派獨立出來,最後再被納入道教當中。

二氏詳細的討論,詳參如下的論著:葉 明生,〈試論「瑜伽教」之衍變及其世俗化事象〉,《佛學研究》,1999 年,頁 256-264。葉明生,

〈道教閭山派之研究(一)〉,《道韻》第九輯,台北:中華大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1。

葉 明生,〈道教閭山派與閩越神仙信仰考〉,《世界宗教研究》,2004 年 3 期,頁 64-76。

徐曉望,〈論 瑜珈教與臺灣的閭山派法師〉,福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 年 2 期,頁 5-10。

台灣的 法教傳統,有閭山(含三奶、法主公二派)、徐甲、普庵、九天玄女等不同流派的區別;

無論其 最初的源頭為何,其教法,的確皆含蘊著巫、佛、道三家的內容。台灣南北的道士,在天師、靈 寶的道法之外,皆普遍兼習法教的法術,以符應民眾之需求。

故在台灣,法教的傳統,儘管其中 存在一些巫教及佛教的術法,但主要是和道教結合在一起,故其宗教屬性,應當比較偏向道教。

【4】 媽祖生平事蹟的許多傳說,比如道士玄通授其《玄微秘法》,十六歲窺井得《銅符鐵券法》,皆 和道教密切相關。

最遲在明代,媽祖即已被納入道教的神靈譜系當中,明《正統道藏》洞神部, 即存在《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一經,標示著原為民間神靈的媽祖已被正式歸入道教神譜。

相關研究,可參考葉明生,〈媽祖信仰與道教文化〉,《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 年 3 期,頁 143-150。

李麗涼,〈媽祖信仰與道教:以《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為主的考 察〉,收於陳志聲、陳維德、薛雅文總編輯:《媽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中縣清水鎮:中 縣文化局,2010),頁 35-53。

【5】 保生大帝吳真人,其生前和道教的關係為何,因資料有限,並不清楚;但現存有關吳 夲事蹟的 最早記載,

比如楊志及莊夏二人所撰的《慈濟宮》,皆已呈現出其和道教的密切關係。到了南宋 末葉,吳夲相繼得到「真人」、「真君」等道教封號,使其往道教神方向發展的趨勢,更是明顯。

【6】 台灣早期的民間宮廟本身,並無明確的宗教認同,因其所信仰的神佛為佛教(比如,觀音、 地藏等)或道教(比如,玉皇、三官大帝、呂洞賓等)神靈,我們或可將這些民間宮廟,稱之為

「民間佛教」或「民間道教」。到了戰後 1953 年(民 42 年)起,國民政府要求宮廟進行寺廟登 記,且只將宮廟的宗教屬性區分為「佛教」及「道教」這兩大類,

造成大部分的廟宇,皆登記為 道教。如是的行政措施,不僅深刻影響台灣民間宮廟的宗教認同,也改變了台灣道教的內涵。但 這樣的認同,也可能會隨著廟宇經營者認知的不同,而有所轉變。

比如,有些清水祖師的廟宇, 原本登記為道教,但可能因為主事者了解到清水祖師原為佛僧,而逐漸向佛教方面發展。

【7】  蘇海涵(Michael Saso)在其輯編的《莊林續道藏》(一)(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頁 5) 曾言及此事,但其後的傳承情形如何,並不清楚。

【8】  劉枝萬在〈台灣的道教〉一文中,即持如是見解。(《道教》第三卷,頁 121)。

惟施舟人在〈臺 灣之道教文獻〉當中曾提到「清代在台南有龍門派,現在已絕傳」(《臺灣文獻》第 17 卷,第3 期,頁 176)。

由於此語相當簡單,不知詳情為何,或許施氏確有所本,但未見文獻記載。

【9】  有關六十三天師張恩溥來台後的事蹟探討,可參考李麗涼,《  弌代天師──張恩溥與台灣道 教》,台北:國史館,2012。

【10】  詳參筆者所撰,〈全真道龍門宗伍柳法脈在台傳承的調查研究──  以陳敦甫一系為核心〉,《道 教研究學報:宗教、歷史與社會》第 1 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9,頁 244-245。